社福倡議人才高峰會
在社會工作教育及實務工作領域均強調直接服務的現況下,倡導工作長期以來在民間社福團體處於弱勢地位,倡議性組織的資源缺乏,致使人員流動率高,不容易培養資深的倡議工作者,長期下來不僅使得政府社會福利政策缺乏監督機制,更將使得整個社會缺乏改革的動力。台灣社會福利總盟自成立以來,致力於跨領域的政策倡導工作,我們認為,為保障弱勢群體權益,同時促進民間社會對於社會福利政策的關注,必須積極發展社會福利專業制度,並且培養社會福利行政管理與政策倡議人才。因此,在本年度特別規劃兩場次「社福倡議人才高峰會」,期待透過該領域專家、先進及實務工作者的分享,傳承過往的經驗,培育下一代社福組織領導人、倡議工作者及政策制定者。
【北區場】
(一)辦理日期:104年6月12日(五)
(二)辦理地點:市長官邸藝文沙龍表演廳(台北市徐州路46號)
(三)辦理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社會福利總盟、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四)參與對象及人數:全國社會福利機構主管及資深工作者,共計66位出席。
(五)活動紀錄:
主題演講(一):社會福利行政、管理與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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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場主題演講邀請到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白秀雄榮譽理事長、台灣南方社會力聯盟卓春英創會理事長兩位社福界的先進,兩位不僅都擔任過社政部門的一級主管,同時也帶領民間倡議性組織進行政策倡導的工作。在本次的主題上,白秀雄老師先說明社會福利行政的主責範圍、功能與程序,以及社會福利行政人員應有的認識,再談到組織領導人應具備的特質與能力;白老師認為,身為一個領導者應該要能夠瞭解、滿足員工的需求,因此與員工之間保持暢通的溝通管道便十分重要,某些時候甚至要讓員工參與組織的決策;另外白老師特別強調「協調能力」,他認為這對於社福領域的領導者及行政人員來說都很重要。
接下來的主講人卓春英老師則進一步談到社會工作管理的內容,包括管理的基本原則,以及管理者應具備的知識、態度、行動、技巧、能力等,他特別提及在社會工作管理上必須能夠回應時代變遷的需求。卓老師以自身在台南署立醫院及高雄縣社會科的實務經驗,說明行政管理對於提升服務效能、改變組織文化的影響。最後,卓老師期待管理者與員工之間應該是一種「夥伴關係」,管理者應該以Leader自許而非Boss。
Q&A:
一、目前社會福利行政機關首長最大的難處會是在哪裡?民間NGO如何在監督、倡議之餘,同時與政府部門建立夥伴關係?
1. 現在一般民眾對於政府的要求高,社政單位的主管壓力自然大,因此更需要懂得借力使力,善用民間資源,與民間單位建立夥伴關係。
2. 政府與民間建立夥伴關係非常重要,但現在我們看到的很多是「夥計關係」,需要民間團體倡議。
3. 社政機關首長最大的困難在於是否得到長官的信任和支持,向上溝通的能力是很重要的;作對的事情、堅持原則才能夠建立品牌形象。
二、若目前尚無地區性的聯盟組織,在面對政府部門不合理的要求要如何因應?
建議民間團體要組織聯盟倡議才有力量,但組聯盟很辛苦,沒有人沒有錢,需要有政府以外的財源願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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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演講(二):社會福利政策立法與倡導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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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場演講首先請到陳節如立委國會辦公室的孫一信主任,他一開始便提到,社福團體要進行立法遊說,首先要瞭解立法院運作的過程、議事程序、立委的角色等,接下來便以《長期照顧服務法》、《醫療糾紛處理法》修法過程的爭議點為例,讓與會人員更瞭解何謂「協商」和「遊說」。孫主任認為,一直以來社福團體遊說的力量比較分散,對立法院的瞭解較少,但要做政策倡議工作,必須要建立起從巨視面、結構面看問題的觀念。
本場第二位主講人是大家都熟悉的紀惠容執行長,他以實際參與立法倡議的過程及經驗,提供民間團體倡議遊說的「撇步」,包括瞭解推動法案的利害關係人、遊說的步驟、如何進行協商、與行政部門的關係等。從孫主任及紀執行長兩位的演講中,同時都有提到目前立法院內朝野協商不公開的部分,一方面由於協商過程的不公開,使得民間團體無法參與,另一方面來說,也擔心一旦公開之後,會有更多的利益團體加入遊說和干擾立法的程序,孰利孰弊各有論點,讓與會者更瞭解這其中的微妙及需要細緻操作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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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一、民間社福團體接受政府委託適用《政府採購法》的問題:
採購程序出問題通常是主管機關選擇投標方式的問題,其他的爭議點包括補助項目、拖欠費用等,總盟已於2014年接受聯勸委託進行「非營利組織與政府『新夥伴關係』之合作模式建立」研究計畫,將於2015年底產出報告及政策建議,朝另立專法或專章的方向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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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演講(三):倡議行動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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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場次首先邀請到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的舒靜嫻執行長,分享如何將倡議的理念轉化為實際的行動。舒執行長認為倡議策略應該包括兩個層次,第一個是「社會行銷」,以陽光基金會為例,這個部分包括社教宣導、媒體行銷、代言人培訓等;第二個是「政策倡議」,這個部分是針對特定的議題或政策進行立法/修法倡議,其中參與聯盟性的組織更可以強化倡議的力量。舒執行長同時提到,陽光基金會的倡議策略很重要的部分是奠基在直接服務上,「以傷友為師」是機構一直以來的理念;另外他也認為,陽光基金會在策略上與公部門保持距離(目前機構資源只有10-12%來自公部門),也是在倡導工作上得以保持彈性和自主的原因。
壓軸的講者是勞工陣線的孫友聯秘書長,他以風趣幽默、深入淺出的語言介紹倡議的理念與實踐的方式;孫秘書長認為,做倡議的工作就是和另一種價值對話,所以論述很重要,無論是依法有據,或是符合人權理念(包括國際上的兩公約、人權宣言等),所有的倡議工作都應該要有論述基礎。他同時也分享了近期成功的倡議行動「40工時運動」,另外他也提出「出版作為一種倡議形式」的概念,包括《崩世代》、《過勞之島》等都是近期勞工陣線重要的出版品,孫秘書長說,除了傳播理念之外,這也是為弱勢者留下歷史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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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機構要做策略規劃,讓員工參與機構願景、理念的討論,組織文化可以各種參與形式傳遞給員工。
二、社工在爭取勞動權益時,一定和機構是對立的嗎?
1. 職場上勞工和雇主本來就不一定是對立的,NGO的議題在於社會上對於助人專業是不夠尊重的,認為NGO工作者應該燃燒熱情的這種觀念本來就是不對的。
2. 機構應該讓員工瞭解彼此的權利義務,資訊公開透明,尤其是在勞雇契約的訂定。
三、如何將倡議的概念轉譯成一般大眾都可以理解?
1. 關乎議題的深淺,太深的比較不容易短時間內說清楚,淺的可以用宣導教育的方式。
2. 倡議人才難求,組織領導人需要先從自身的想法改變起,不能一直要求員工共體時艱。訓練課程中應該要多一些思辨能力、口語表達能力,讓社工將理念傳達給大眾。
3. 台灣的社工教育不太告訴大家意識形態,尤其這幾年偏向技術化的教育,最好的練習就是在生活中多跟別人分享你的想法。
四、如何既和政府合作計畫又進行監督?
1. 拿政府的錢並不一定就是拿人手短,同樣可以監督。
2. 倡議的類型多元,倡議性組織拿政府的資源應該有一定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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