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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總盟

如何加入總盟
依總盟章程第七條,會員分為[團體會員、贊助會員、永久榮譽會員]三種
  • 團體會員:凡贊同本總盟宗旨之全國性、直轄市以及各縣市聯合性之社會福利機構或團體,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監事會通過,並繳 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每一團體會員推派代表人一人,以行使會員權利。會員入會費新台幣貳仟元,常年會費貳仟元。
  • 贊助會員:凡贊同本總盟宗旨之團體或個人每年贊助金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以上者,得為本總盟贊助會員。
  • 永久榮譽會員:凡贊同本總盟宗旨之團體或個人單次或累積贊助金額達新台幣壹佰萬元以上者,得為本總盟永久榮譽會員。

前項二、三項的會員不具會員權利行使權。

申請書下載:【總盟入會申請書】

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