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協力新思維,溝通協商有誠意!
公私協力新思維,溝通協商有誠意!
總盟今年持續在倡議社會福利基本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各級政府委託辦理福利服務前,應依實際需要,就受委託者資格條件、服務內容、人力、必要費用、驗收與付款方式及其他與服務品質相關之事項,邀請社會福利事業及服務使用者代表溝通協商;協商之代表,得由社會福利事業及服務使用者團體共同推舉之。」,除宣導社福基本法以外,並已出席部分縣市的溝通協商程序。
感謝桃園婦幼發展局率先上路,透過整體政策框架的溝通協商,節省1500萬預算,還新增155位公共托育人數!
總盟於11月27日,在桃園市婦女館舉辦「社會福利公私協力新思維實務論壇」邀請桃園市婦幼發展局(以下簡稱婦幼局)及桃園市承接方案團體分享親子館、公共托育中心和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具體溝通協商經驗。
桃園市是個人口持續成長的城市,因應幼兒人口增加,如何調整親子館政策目標;增加公托服務量能;提升居家托育訪視頻率,成為婦幼局想達成的政策目標。
因此,婦幼局針對KPI如何定義;服務人次的定義;人力調整;及核銷方式等,透過個別諮詢、小組會議及全體聯繫會議和承辦團體密切溝通,逐一回應大家的提問,並確認可行性。雖然整個委辦案的程序在公告前增加許多溝通功課,但這也是讓承辦團體理解政府政策目標,一起調整計畫,並攜手達成共識的必經過程。
以下是桃園婦幼發展局透過整體政策框架的溝通協商產生的具體調整成效 :
一、親子館部分 :
(1)政策目標:增加親子進館數,實質提供親職教育
(2)調整事項:
1. 服務人次,5萬人降為4萬人。
2. 親子活動場次,240降為120場。
3. 下午開館時間,13:30到14:00。
4. 消毒日統一每月第二週週日,改為各館自行安排全年12天休館日。
二、公共托育中心 :
(1)政策目標:增加托育人數,降低第一線保育員負擔
(2)調整事項:
1. 優化托育人力比,1:5降為1:4
2. 每中心增加收托五位幼兒,25處公托家園共增加收托155名幼兒。
三、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
(1)目標:增加居家托育訪視頻率
(2)調整事項:
1. 全日托訪視頻率從每年4次提升為每年6次。
2. 居托中心訪視輔導員增加一人(原婦幼局規劃增加一名行政人員)
3. 訪視輔導員與居家保母比例,1:60降為1:50
4. 增加辦理協力圈及舒壓課程。
5. 桃園六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114年僅增加300萬預算。
總盟認為,溝通協商的前提是視”實際需要”,桃園市婦幼局基於政策上有明確調整方向,仔細盤點承辦團體場地及人力量能,逐步溝通調整,並取得一致共識,進而調整次年度相關採購契約(實施計畫),是很有建設性的溝通協商經驗。
如果其他縣市有不錯的經驗,也歡迎提供總盟參考。
「社會福利公私協力新思維實務論壇」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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