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 擴大急難紓困,你申請了沒?
擴大急難紓困,你申請了沒?
💚已領行政院關懷弱勢加發者,還是可以提出申請喔!
民國110年6月7日起至6月30日止,不符合其他紓困補助措施的民眾可以申請「擴大急難紓困」。去年(109年0319-0630間)已有提出擴大急難紓困,並獲衛福部核定紓困者(共372,671人),會直接匯入去年所提供帳戶,無帳戶者將郵寄匯票予申請者。去年已有提出申請,但申請未獲核定者(共有150,752人),衛福部會主動查調,預計在6月20日前可以查詢結果。
去年未提出申請,符合條件資格者,請務必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條件:
1. 有工作,但因疫情失業或收入減少。
2. 家戶內存款,加收入計算「家戶月平均收入」未逾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但存款每人可扣除15萬(只能看每人的帳戶內存款去扣15萬,不是總額累計並加倍扣除)。
✅資格:
1. 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情況為依據)。
2.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者。但有領關懷弱勢加發者,還是可以申請。
⚠️白話來說:
1. 國民年金被保險人,不管你有沒有去繳費,或者已經請領老人年金者,只要符合條件都可提出申請,沒有年齡限制(但須有工作)。
2. 已經領到行政院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的弱勢朋友,如果符合相關條件,仍可申請擴大急難紓困喔(5-7月,每月1500元,各低收、老人、身障、兒少生活補助或扶助者)。
✅急難紓困金額:
家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生活費(詳見附圖):
1倍以下者,核發3萬元。
1倍以上未逾1.5倍者,核發2萬元。
1.5倍以上未逾2倍者,核發1萬元。
*申請人如屬單人戶,符合者核發1萬元。
⚠️注意:
1. 不管線上申請,或者郵寄申請,都得由申請者親自簽名(或蓋章),以及提供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所以如果您是協助者,還是要將當事人請到電腦前,或者約見面親自在電腦業面或申請書上簽名。
2. 如果是警示戶或凍結帳戶(例如有被強制執行可能性),可以勾選寄送匯票。(僅能紙本郵寄申請)
110年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實施計畫懶人包
👉🏻https://covid19.mohw.gov.tw/ch/cp-5188-61205-205.html
線上申請
👉🏻https://1957.gov.tw/
紙本申請表
👉🏻https://reurl.cc/eEWQ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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