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2.0通盤檢討系列公聽會 系列三:C單位的定位 (會議結論)
主辦單位:吳玉琴國會辦公室、台灣社會福利總盟
主持人:吳玉琴委員、陳節如理事長
會議時間: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17:00
會議地點: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感謝台北市社會局手語員李振輝先生、邱湘淩小姐的協助
會議結論如下:
1. 衛福部應邀集各主管機關重新定位C單位、社區關懷據點、失智照顧據點以及文健站服務內容,並檢討相關補助規定,評估將C單位健康促進延緩失能的業務,回歸由原社家署、國健署、原民會主責。
2. 衛福部應於前述各類服務導入長照實名制,將資訊系統統一,並即時更新與公布,以利使用者查閱外,政府亦可掌握實際受益人數與服務效益。
3. 過去民眾在健康促進已有付費習慣,目前長照共餐卻不收費,衝擊既有活力站或學堂等類似服務,並與自力支援的照顧理念相違,衛福部應明定使用社區據點自費項目,培養使用者付費之精神與習慣,以利未來與長照服務系統之銜接。但其他部會或地方政府如有其他考量者不在此限。
4. 目前部分C單位和失智據點服務長照2~3級長輩,衛福部應明定據點之個案,經CMS評估為失能後,就必須進入長照服務的系統進入個案管理,以確保民眾照顧品質。衛福部應同時檢視統計目前C據點申請巷弄長照站臨托(GA07)的執行現況,以作為政策調整參考。
5. C據點(包括社區式長期照顧機構)應盡量避免設置在醫療、照護場域,以符合社區照顧精神及感控基本要求。
6. 「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的失智症個案管理與A個管的個案管理類似,但個管服務人數落差大且對象未勾稽,此計畫迄今邁入第4 年,建議應先與長照的政策進行檢討成效再決定是否延續。
7. 衛福部應重視食品安全,制定社區據點餐飲服務的簡易衛生規範指引。
8. 衛福部應建立社區據點輔導團及輔導機制,並建立明確退場機制。
9. 其他會議中所提問題與建議,請衛福部錄案參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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