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報名】109/6/23長照2.0通盤檢討公聽會:照專 v.s A個管
系列一:照管專員與A個管的角色功能與定位
為因應高齡人口快速增長所帶來的長照需求,民國106年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劃2.0」(簡稱長照2.0),相較於長照1.0,長照2.0除了服務內容、服務對象擴大與長照預算大幅增加之外,最大亮點是開辦「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簡稱長照ABC)」,希望在民國109年底達到469A-829B-2529C,截至民國108年12月已佈建588A-4631B-2595C。
其中,為了減輕照管專員(簡稱照專)工作量,打破過去從先導計畫、長照1.0由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單一窗口的設計,由照專負責長照個案評估與核定失能等級,而為失能者擬定照顧服務計畫、給付包額度管控、定期追蹤服務提供狀況等,則委由民間A單位個案管理員(簡稱A個管)處理,依「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提供組合編號AA01「照顧計畫擬定與服務連結」、AA02「照顧管理」。
長照2.0推展至今邁入第4年,不論法規的訂定、評估工具、照顧管理業務、支付制度、長照人力、以及資訊系統等有必要重新檢視執行狀況,是否遇到瓶頸,該如何調整?爰擬舉辦3場「長照2.0全盤檢討系列公聽會」,包括照專與A個管的角色功能與定位、B單位與支付制度,以及長照C點的定位問題,蒐集各方對於長照2.0的執行現況、看法與建議,以督促政府定期修正長照制度,建立可長可久永續發展的長期照顧服務。
►會議時間:109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9:30-12:30
►會議地點:立法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辦單位: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立法委員吳玉琴國會辦公室
►邀請對象:政府代表、民間團體、專家、學者約100人,每單位1位
►討論主題:
1.照專和A個管角色功能與分工是否權責分明?是否達到預期效果?中央是否需訂明確工作流程(含操作手冊),讓照管中心與A單位有所依循?
2.長照ABC的照顧管理制度設計,A單位維持現狀或回歸照管中心?
(1)若維持,A單位能否與B單位連動?如何避免球員兼裁判、資訊不透明、派案不公及搶個案、個案補助額度用罄、服務量高等問題?又A個管是否可兼職,如何認定不得兼職、稽核以及合理案量?A個管在長服法子法中歸在第五款人員,是否應法制化。
(2)照管業務回歸照管中心處理,充分補充照管中心的人力與預算,降低個案量是否可行?若不可行?困難為何?
3.照專與A個管的訓練課程是否足夠?是否須建立系統化訓練課程?
4.A個管的資訊管理作業系統是否完善?是否可呈現個案多元使用情形,充分掌握個案服務使用狀況與定期追蹤,以及適時回饋?
5.有關照顧管理業務其他先進國家作法為何?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Zmgx6j7gttZhvPDr9
►備註:防疫期間,公聽會當天進入立法院請配戴口罩。
聯絡人:李碧姿 兼任主任 聯絡電話:(02)2321-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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