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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2/25 央廣分享社會福利基本法的立法內涵

◎催生建構社福團體完善經營環境的社會福利基本法!解決租稅與彈性工時問題,刻不容緩。 

https://www.rti.org.tw/radio/programView/id/789

◎早安現場-全台超過四萬名的社福團體員工勞動條件特殊、勞基法無法規範怎麼辦?社福團體的營運,需要更寬鬆的租稅條件,但法令限制嚴格怎麼辦?民眾捐款給社福機構,不能被有效運用怎麼辦?

台灣已經有原住民、環境、教育等基本法,現在亟需要一部「社會福利基本法」!

專訪 社團法人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祕書長 孫一信,談社福基本法可以建構健全的社會福利環境,讓社福團體永續經營。孫一信表示,目前社福團體購買與租賃房舍、員工工時的彈性規定都相當零散,只憑政府依個案解釋。

以日本、德國為例,中央到地方每個層級政府都有相對應社福機關作為諮商,才能適時解決社福問題。

而台灣社福產業規模已經相當龐大,理應有社會福利基本法規範,才能保障民眾權益與降低營運成本。簡單來說,社會福利基本法就是一部為社福團體打底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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